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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东茂名高新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14人】

作者:yuejinpeng 时间:2022-06-28
导读: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规定,茂名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茂名高新区七迳中学高中教师1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招聘对象为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二、招聘条件(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2.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规定,茂名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茂名高新区七迳中学高中教师1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省、市及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工资由区财政全额核拨。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2日9:00至2022年7月14日17:30;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请登录https://www.sydwzl.com/gdmmgxjszp2022/,按提示进行报名。

3.资格初审

考生在网上报名后,系统自动实时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请考生及时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系统是以考生填写的信息为基础数据审核,考生务必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4.参加笔试网上确认

为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合理安排考试场地,已成功报名的考生须于2022年7月16日9:00至2022年7月17日17:3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5.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和服务的起止时间,于7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提交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茂名高新区教育发展中心二楼综合办公室,受理时间1天。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经审查合格的考生,笔试成绩按规定加10分。

(4)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要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有关规定。

(6)考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或具备认定教师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资格。

(7)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即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本次招聘,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8)考生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一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二)笔试

1.打印笔试准考证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公告。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主要为通用教育知识和素养。

3.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见准考证,请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防疫要求,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

4.成绩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划定。笔试成绩将在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进行查询。

(三)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公告。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入围面试人员,可在报名系统中打印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因上述情况导致资格复审出现名额空缺的,招聘单位可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如下资料:(1)《茂名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详见附件2);(2)身份证件;(3)学历和学位证书,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需附上有效学历鉴证;(4)教师资格证;(5)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在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6)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需的证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1)至(7)依次排序出示给工作人员。

(四)面试

1.打印面试通知书

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请入围面试人员密切留意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公告,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见面试通知书。入围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或携带证件不齐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方式及内容

(1)面试以试教形式进行,主要考核面试对象职业认知、心理素质、教学实施、语言表达、仪表仪态、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2)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以上,不达到合格成绩的,不列为体检对象。

3.总成绩计算

(1)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无法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的,则对该岗位同分数的考生另行组织面试。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组织进入体检的人员在指定时间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入围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将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七)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组织人事部门核准后,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九)其他事项

1.被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单位服务3年,服务期未满3年因个人原因离职的,需承担违约责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4.本次招聘岗位表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根据《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3)进行填报,请自行查阅。

5.本次招聘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过程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可在最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只可递补一次。

6.根据防疫要求,考生在笔试、面试和考察等应聘过程中,应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点的防疫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按要求配合卫生防疫工作的,不得进入考点,视为弃考。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可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发布公告。

7.本公告由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和茂名高新区政法和社会事务局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一)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电话:0668-2158091;地址:茂名市茂名大道高新段698号茂名国家高新区办公大楼三楼)

(二)茂名高新区政法和社会事务局教育发展中心(电话:0668-3969308;地址:高新区七迳镇素水路8号)

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

茂名高新区政法和社会事务局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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