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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无锡经开区公办幼儿园招录43名编外教师公告

作者:yuejinpeng 时间:2022-06-24
导读:一、招聘岗位  区属公办幼儿园非编教师43名。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具备教师职业所需的综合素质,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2. 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和心理条件,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

 一、招聘岗位

  区属公办幼儿园非编教师43名。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具备教师职业所需的综合素质,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2. 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和心理条件,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 不限户籍。

  5. 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6. 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

  7. 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中有其他条件与上述条件不完全一致的,以附件条件为准)。

  8.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过赌博、吸食毒品、参加邪教组织等行为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6)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教育系统的人员。

  (8)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的。

  三、有关说明

  1. 本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2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具有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且就读最高学历期间及毕业后从未就业(未缴纳过养老金)。其中:境外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须为2022年毕业,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且就读最高学历期间及毕业后从未就业(未缴纳过养老金)。

  2. 本公告中的具有幼儿园任教经历的教师是指在经教育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幼儿园有任教经历的教师(须提供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3. 报名人员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材料原件,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在2021及2022年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2021年及2022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报名人员,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限可放宽至2023年7月31日。

  4. 录用后因工作需要须服从无锡经开区教育局统一调配。

  5. 本次招录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初审

  1. 报名时间:

  2022年6月23日(周四)9:00至6月29日(周三)17:00

  2.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 报名地点:太湖新城置业大厦(金融三街)15楼瑞星人力资源。

  4. 报名咨询电话:0510-85630900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5. 幼儿园教师A岗位报名材料:

  (1)2022年无锡经开区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或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6. 幼儿园教师B岗位报名材料:

  (1)2022年无锡经开区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或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幼儿园任教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 报名人员报名时请将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分别按顺序整理好,无法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材料原件的,还须当场签署个人承诺书(附件3)。

  8.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虚假材料、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2)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等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不得报名。

  9. 报名后通过初审的人员方可参加考核,参加考核名单另行通知。

  (二)考核方式及内容

  考核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笔试,第二阶段为面试。

  1. 第一阶段: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直接淘汰。笔试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阶段。

  2. 第二阶段: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直接淘汰。面试由专家组进行评分,考生面试顺序由当天抽签确定。

  3. 总成绩

  两阶段测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的比例折算出测试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岗位需求数1:1确定入围名单,并进行公示。成绩出现同分的情况,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入围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全部进入入围名单。

  (三)体检及考察

  1.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医院由无锡经开区教育局统一指定,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 体检合格人员须进行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能力素质、道德品质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和录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在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前,因体检、考察、放弃录用资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可进行递补。办理录用手续后,不再递补。

  新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相关手续,因个人原因导致在规定截止日期前未办理录取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待遇与管理

  录用人员应服从招聘单位的统一管理,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同类人员的薪资待遇,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年薪含个人缴纳险金部分及单位缴纳险金部分等。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七、疫情防控

  根据疫情防控实时要求另行通知。

  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核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信息发布网址

  相关公告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瑞星人力资源”查询。

  咨询电话:0510-85630900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本公告内容由无锡经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0—80580161。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监督,特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经开区教育局:0510-80580581

  无锡经开区纪工委:0510-8058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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