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大学2022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新疆农业大学2022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2022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9名(含附属中学15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学校现有4个校区,7个校属实习基地和152个校外教学实习基地。是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全国文明校园、首批自治区绿色大学。学校现有25个学院,1个教学部。有7个博士后流动站,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3个本科专业,分布在农、理、工、经、管、文、法等7个学科门类中。
建校至今,新疆农业大学为社会培养了近20万名各类人才,毕业生们遍布祖国各地,天山南北,他们不忘初心使命,传承红色基因,为国家的和谐稳定、繁荣昌盛和新疆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贡献力量。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人员均可应聘。
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品行,愿意扎根西部,为边疆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三)已获得岗位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还须获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四)2022年应届毕业生(港澳台及国外应届毕业生除外)须在12月31日前获得与应聘岗位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毕业证、学位证的按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处理。
(五)符合应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的,即1991年3月18日(含)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6年3月18日(含)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即1981年3月18日(含)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的,即1976年3月18日(含)后出生。具体岗位年龄要求详见《新疆农业大学2022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公告表》(附件1)。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七)已在其他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册人员应聘我校岗位,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单位意见表》(附件2)。
(八)大学本部岗位招聘条件:
1.专任教师岗位
(1)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2)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且学位类型为“学术型”,同时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中专业名称须满足《新疆农业大学2022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公告表》(附件1)中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若专业名称为一级学科,那么其下属的二级学科专业均满足招聘岗位的专业需求。
(3)高考为“民考民”的少数民族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4)专职思政课教师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5)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予以引进。
2.辅导员岗位
(1)要求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2)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3)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4)高考为“民考民”的少数民族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5)根据岗位要求,须入住学生公寓。
(6)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或具有推免辅导员工作经历。须提交所在学校学院、学工部、研究生院(处)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3.教辅人员岗位
(1)要求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2)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3)高考为“民考民”的少数民族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4)具有在普通高等学校全职工作2年(含)以上工作经历,须提供《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单位意见表》(附件2)。
(九)附属中学教师岗位招聘条件
1.要求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英语、英语笔译、英语口译、英语语言文学专业要求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2.要求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应聘人员专业须满足《新疆农业大学2022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公告表》(附件1)中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若专业名称为一级学科,那么其下属的二级学科专业均满足招聘岗位的专业需求。
3.具有招聘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4.汉语言文学专业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甲等及
以上,其他专业要求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5.除硕士研究生外,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应聘人员要求为非师范类院校的非师范类专业。
(十)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
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已在其他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高校在读博士、硕士及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硕士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要求的。
六、发布招聘信息
学校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新疆农业大学官网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等内容,发布信息期限为:2022年3月18日-4月8日。
七、报名
(一)网络报名时间:
2022年3月19日00:00至4月8日24:00。
(二)网络报名方式:
登陆新疆农业大学人才招聘系统,注册后网上报名。(http://zp.xjau.edu.cn/rsfw/sys/zpglxt/extranet/index.do#/home),请提前阅读《新疆农业大学招聘系统应聘人员使用手册》(附件3)。
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应聘人员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新疆农业大学官网主页,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设置公告表”等,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1个岗位报名。
(3)应聘全过程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自负。
(5)岗位所须专业目录请参照《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4)和《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5)。
(三)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1.专任教师、教辅人员岗位:钟老师(0991-8762671)
2.辅导员岗位:凯老师(0991-8756112)
3.附属中学教师岗位:闫老师(0991-8762410)
4.招聘系统技术咨询:杜老师,17795863662、01120280@wisedu.com
5.咨询时段:10:30-13:30、16:00-20:00
八、资格审查
新疆农业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学校二级用人单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辅导员岗位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附属中学教师岗位由附属中学负责)。
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到岗位聘用的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随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及笔试相关事项将在新疆农业大学官网主页上进行公示公告。
(一)专任教师岗位资格初审材料
1.《新疆农业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6),以姓名+登记表命名(.xlsx格式);
2.《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政审表》扫描件(附件7),以姓名+政审表命名,原件合并扫描为.pdf格式;
3.居民身份证扫描件,以姓名+身份证命名,原件合并扫描为.pdf格式;
4.大学本科学历及学位证、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证,以姓名+学历学位证命名,原件合并扫描为.pdf格式;
5.高考为“民考民”的少数民族考生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或以上证书扫描件,以姓名+普通话证书命名,原件扫描为.pdf格式;
6.专职思政课教师上传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扫描件,以姓名+党员证明命名,原件合并扫描为.pdf格式;
7.一寸免冠蓝底照片,以姓名+照片命名(.jpg格式)。
(二)辅导员岗位资格初审上传材料
1.《新疆农业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6),以姓名+登记表命名(.xlsx格式);
2.《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政审表》扫描件(附件7),以姓名+政审表命名,原件合并扫描为.pdf格式;
3.居民身份证扫描件,以姓名+身份证命名,原件合并扫描为.pdf格式;
4.大学本科学历及学位证、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证,以姓名+学历学位证命名,原件合并扫描为.pdf格式;
5.高考为“民考民”的少数民族考生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或以上证书扫描件,以姓名+普通话证书命名,原件扫描为.pdf格式;
6.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扫描件,以姓名+党员证明命名,原件合并扫描为.pdf格式;
7.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以姓名+学生干部工作证明命名,原件扫描为.pdf格式;
8.一寸免冠蓝底照片,以姓名+照片命名(.jpg格式)。
(三)教辅人员岗位资格初审上传材料
1.《新疆农业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6),以姓名+登记表命名(.xlsx格式);
2.《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政审表》扫描件(附件7),以姓名+政审表命名,原件合并扫描为.pdf格式;
3.居民身份证扫描件,以姓名+身份证命名,原件合并扫描为.pdf格式;
4.大学本科学历及学位证、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证,以姓名+学历学位证命名,原件合并扫描为.pdf格式;
5.高考为“民考民”的少数民族考生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或以上证书扫描件,以姓名+普通话证书命名,原件扫描为.pdf格式;
6.《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单位意见表》(附件2),以姓名+单位意见表命名,原件扫描.pdf格式;
7.一寸免冠蓝底照片,以姓名+照片命名(.jpg格式)。
(四)附属中学教师岗位资格初审上传材料
1.《新疆农业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6),以姓名+登记表命名(.xlsx格式);
2.《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政审表》扫描件(附件7),以姓名+政审表命名,原件合并扫描为.pdf格式;
3.居民身份证扫描件,以姓名+身份证命名,原件合并扫描为.pdf格式;
4.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以姓名+学历学位证命名,原件合并扫描为.pdf格式;
5.具有中级职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职称证扫描件,以姓名+职称证命名,原件扫描为.pdf格式;
6.教师资格证扫描件,以姓名+教师资格证命名,原件扫描为.pdf格式;
7.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或以上证书扫描件,以姓名+普通话证书命名,原件扫描为.pdf格式;
8.一寸免冠蓝底照片,以姓名+照片命名(.jpg格式)。
(五)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要求在招聘系统中上传对应岗位所须各类材料。报名前,务必将所有材料准备齐全后再上传提交,因材料不齐或未按照规定提交材料而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责任自负。报名截止后不再接收任何材料。
(六)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经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批准后,可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九、测试
(一)专任教师岗位
1.笔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学术能力、教育教学理论
等,满分100分,按总成绩的15%折算。根据得分高低按照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3:1进入试讲环节。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试讲者,一同入闱试讲环节。未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农业大学官网主页上进行公示。
2.心理测试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题型为客观题,方式为网络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不计算成绩,但作为对考生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参加心理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心理测试结果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农业大学官网主页上进行公示。
3.试讲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专业的掌握熟练程度、对课堂教学的把控能力及教育教学方法等,满分100分,按总成绩的15%折算。试讲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及以上,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未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试讲的视为自动放弃。
试讲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农业大学官网主页上进行公示。
4.面试
由学校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素养、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心理素质、专业知识等,满分100分,按总成绩的70%折算。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及以上,根据总成绩得分由高到低按照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数1:1进入体检环节,未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如有放弃者,经批准可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农业大学官网主页上进行公示。
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100分)=笔试(100分)*15%+试讲(100分)*15%+面试成绩(100分)*70%。
(二)辅导员、教辅人员岗位
1.笔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基础知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满分100分,按总成绩的40%折算。根据得分高低按照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3:1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未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农业大学官网主页上进行公示。
2.心理测试
主要考察考生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题型为客观题,方式为网络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不计算成绩,但作为对考生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参加心理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心理测试结果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农业大学官网主页上进行公示。
3.面试
辅导员岗位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教辅人员岗位由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素养、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按总成绩的60%折算。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及以上,根据总成绩得分由高到低按照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数1:1进入体检环节。未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如有放弃者,经批准可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农业大学官网主页上进行公示。
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100分)=笔试(100分)*40%+面试成绩(100分)*60%。
(三)附属中学教师岗位
1.笔试
由附属中学负责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理论等,满分100分,按总成绩的30%折算。根据得分高低按照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3:1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环节。未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农业大学官网主页上进行公示。
2.心理测试
主要考察考生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题型为客观题,方式为网络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不计算成绩,但作为对考生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参加心理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心理测试结果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农业大学官网主页上进行公示。
3.面试
由附属中学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素养、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心理素质、对课堂教学的把控能力及教育教学方法等,满分100分,按总成绩的70%折算。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及以上,根据总成绩得分由高到低按照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数1:1进入体检环节。未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如有放弃者,经批准可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农业大学官网主页上进行公示。
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100分)=笔试(100分)*30%+面试成绩(100分)*70%。
(四)应聘人员面试前将资格初审提交的所有材料(纸质版原件)准备好,供工作人员核查。因携带的材料不符合要求而影响面试的,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十、体检
体检工作由新疆农业大学组织,检查项目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检查项目(试行)》执行,学校将按招聘岗位人数与体检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确定的体检人员在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相关费用自理。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学校将按照测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组织安排体检。
体检结果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农业大学官网主页上进行公示。
十一、试工
试工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试工人员接到通知后到校试工,未按要求到校试工的,视为自动放弃,试工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十二、考察
新疆农业大学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考察工作全过程,若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应聘资格。
考察结束,考察合格人员由学校党委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进入公示环节。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体检、考察组织实施部门按照测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十三、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将在新疆农业大学官网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以书面方式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四、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岗位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五、招聘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新疆农业大学纪检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1-8762329
电子邮箱:JJW@xjau.edu.cn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农业大学官网及时进行公告。新疆农业大学并无电话或短信通知义务。如遇特殊情况,或将通过短信告知相关事宜。
(二)应聘人员务必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准确无误、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农业大学官网发布的相关公告公示,以防错过相关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农业大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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