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简章【602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7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能应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证明。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6月7日前取得。报考各岗位所具有的相应其他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济南市接收的退役军人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未服满现役(部队撤降并改等非个人原因除外)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军纪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不得报考定向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报名须知》(附件2)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602人,其中:402名事业编制人员,200名人员控制总量人员,由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招聘。
招聘岗位设A、B、C、D四类。在符合报名基本条件的基础上,A类岗位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2021年、202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B类岗位要求2021年9月至2023年7月两学年一直从事相应教学工作的人员,C类岗位面向2023年及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D类岗位面向济南市接收的退役军人。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7日9:00—6月9日16:00
查询和初审时间:2023年6月7日11:00—6月10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6月9日17:00—6月11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济南市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http://www.licheng.gov.cn/col/col11990/index.html)公布的报名入口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可以在查询和初审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为提高网络初审的准确程度,将安排专人二次审核。请应聘人员务必在6月10日查询结束前再次确认网络报名的审核结果。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6月14日9:00—6月17日笔试开考后30分钟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2023年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综合考核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6月8日16:00前向招聘单位发送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接收邮箱为jnslcqjyjrsk@jn.shandong.cn,发送后致电0531-58768716确认。相关证明材料为:①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②本人身份证。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1:3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定向招聘岗位取消的计划数合并至小学数学教师(五组)岗位。历城区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招聘科研员岗位取消的计划合并至历城区特殊教育学校的特殊教育语文教师岗位。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济南市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http://www.licheng.gov.cn/col/col11990/index.html)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在笔试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在济南市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http://www.licheng.gov.cn/col/col11990/index.html)公布。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综合考核的方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相关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科研员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财务人员岗位考试内容为财务专业知识。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3年6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4.确定综合考核人选。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比例为1:5)依次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范围人选。进入综合考核范围最后1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均纳入综合考核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综合考核人选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无笔试合格人员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资格复审
进入综合考核范围的应聘人员,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复审需要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前按顺序装订好,原件核对后归还。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2023年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报名系统直接打印,本人签字确认);
(2)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还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语文教师岗位须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的普通话证书;
(5)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A类岗位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交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及未缴纳过社保的书面承诺;
(6)用人单位已聘(录)用人员报名时必须征得现聘(录)用单位同意,并提交现聘(录)用单位盖章的《同意应聘及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应聘者本人自行处理与现聘(录)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事宜;
(7)应聘B类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交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现任教学校(不含培训机构)或人力资源公司的聘用(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权益记录(交保单位限定为聘用或劳动合同的签订单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见附件3),材料的时段必须一致;
(8)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需提交《见习期满转正定级表》;
(9)报考退役军人定向招聘岗位的,须提交退伍证、身份证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模板见附件4);
(10)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现场缴纳考务费70元,并领取《综合考核通知书》。
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初审与资格复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对于放弃、复审结果不合格等造成的综合考核人选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递补截止时间为综合考核开始前第三天17:00,截止时间后综合考核人选放弃的,该招聘岗位不再递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为面试开始前第一天17:00,到截止时间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综合考核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综合考核通知书参加考试。
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岗位,幼儿园教师岗位的综合考核采取技能考试和试讲的方式进行,技能考试和试讲的成绩各占综合考核成绩50%。其他教师岗位的综合考核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技能考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水平。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科研员岗位的综合考核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高中学科研究能力。财务人员岗位的综合考核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处理能力。
综合考核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纳入考察体检范围。
五、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在综合考核全部结束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下午14:00以后,在济南市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http://www.licheng.gov.cn/col/col11990/index.html)公布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及成绩。
按照笔试占40%、综合考核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不高于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试讲(答辩)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如果试讲(答辩)成绩也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重新组织试讲(答辩)。
六、考察体检
招聘单位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严格审核把关考察人选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问题查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因考察人选与现聘用单位处理解除聘用关系等问题造成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实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经查询发现有相关文件规定情形的,不得聘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按照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的办法进行。
七、选择单位
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本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试讲(答辩)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如果试讲(答辩)成绩也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重新组织试讲(答辩)。
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或不选择聘用单位的,视为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岗位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按照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的办法进行。
八、公示及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http://www.licheng.gov.cn/col/col11990/index.html)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济南市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须在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不少于五年(含试用期),严格履行聘用合同。
应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协议后未能按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或因违纪等受到处分或行政处罚的,视为违约,招聘单位有权终止协议。在规定期限内不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已公示取得聘用资格的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因本人无法办理与现聘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手续、提交相关材料等,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九、其他
(一)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济南市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http://www.licheng.gov.cn/col/col11990/index.html)发布。
(二)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招聘发布简章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五)咨询电话0531—58768716,监督电话0531-88115030。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13:30-17:00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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